德國房產投資你需了解土地租賃權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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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房產投資,你需要了解有關Erbpacht信息,在房地產的專業用語是Erbbaurecht, 意思是土地租賃權,法律基礎是德國的Erbbaurechtsgesetz。下面具體來了解下土地租賃權。
這種土地不出售,而是出租。這種形式新房舊房均有可能。土地承租方每年交幾百到上千的土地租金(Erbbauzins),通常是土地價格的4-6%,若是指數合同(Indexvertrag)會定期按照通貨膨脹調整,允許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用于出租或是買賣。通常租期60-100年,到期續約的可能性不定。之后一般土地和房屋同時歸屬土地出租方,土地出租方至少會按房屋三分之二的價錢補償給房屋所有者。在德國這種土地的主人通常是政府,教會,基金組織或是工業企業,理論上私人也可以操作。
優點:
一些打算自己建造房屋的朋友,他們有能力支付蓋房費用,但是無法承受土地費用,這種情況下是可行的。
但還需仔細考慮土地租金(Erbbauzins)是否遠遠低于每年房屋按揭費用。目前市場上教會土地提供的條件較吸引人,特別是對于撫養兒童的家庭和殘障人士家庭。
缺點:
土地不屬于房主,因此房屋價格一般都低于市價, 還有未來的不穩定性。特別是提前解約,即所謂的“Heimfall“, 土地出租方打算提前收回土地,原因可能是房主申請破產而無力支付土地租金(Erbbauzins),或可能是房主沒有保持維護房屋使得房屋狀況非常糟糕,也可能是土地出租方打算今后自己使用土地。如果是最后一種情況,土地承租方應該在合同簽訂期間排除這種可能。
基礎信息:
-Erbbaurecht需在法庭(Amtsgericht) 登記,土地承租方被登記在額外一份土地租賃登記冊(Erbbau-Grundbuchblatt),土地出租方被登記在普通的土地登記冊(Grundbuchblatt)。
-通常土地承租方繳納土地交易稅(Grunderwerbssteuer)。
-在建筑法律范圍之內,原則上允許土地承租方對房屋進行新造,改建和擴建。
原則上允許Erbbaurecht被買賣,被贈送,被后代繼承。針對房客,在租房合同(Mietvertrag)之后建立的土地出租(Erbbaurechtsvertrag),除非土地出租期限已經到期,否則不影響房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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