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介紹了配偶的居留許可,現在介紹一下A類居留持有人可以辦理的子女或父母居留許可。
芬蘭公民的子女
父母為芬蘭公民或與芬蘭公民結婚且居住芬蘭,子女可申請基于家庭成員的居留許可。居住許可最終決定時,子女必須為18歲以下未婚。
在芬居住子女的父母須持有子女撫養權,子女才有可能取得居留許可。如果父母雙方都擁有撫養權,必須另一方出具同意子女移居芬蘭的證明并經官方公證。
父母與子女家庭成員關系必須提供證明,例如出生證上提及父母名字。子女的監護人代替未成年子女辦理申請手續。遞交居留許可時必須子女在場。
外國公民的子女
父母持有芬蘭居留許可并居住芬蘭,子女可基于家庭成員申請居留許可。居留許可最終決定時,子女必須為18歲以下未婚。
芬蘭出生兒童必須持有居留許可。兒童出生后三個月期限內申請居留許可。
在芬居住子女的父母須持有子女撫養權,子女才有可能取得居留許可。如果父母雙方都擁有撫養權,必須另一方出具同意子女移居芬蘭的證明并經官方公證。
父母與子女家庭成員關系必須提供證明,例如出生證上提及父母名字。
基本生活保障
子女取得居留許可需提供在芬最低生活保障,例如提供父母工資收入擔保。
若子女在父母抵達芬蘭前就已出生,且父母已在芬蘭獲得難民身份,則無需提供收入保障。若父母在2016年7月1日后獲得難民身份,子女必須在父母獲得難民身份后三個月內遞交申請。在此期限后遞交申請,則需要提供收入保障。
若父母持有國際庇護居留許可,但沒有難民身份,父母需要提供收入保障才可讓子女獲得居留許可。
子女的監護人代替未成年子女辦理申請手續。遞交居留許可時必須子女在場。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如果子女居住芬蘭,您可基于家庭成員申請居留許可。如果子女非芬蘭公民,需持有在芬居留許可。居留許可最終決定時,子女必須為18歲以下未婚。
申請者必須為子女監護人才能取得基于家庭關系的居留許可。通常監護人為子女的父親和母親。監護人也可為其他人,例如祖父母。
父母與子女家庭成員關系必須提供證明,例如出生證上提及父母名字。如果申請居留許可的監護人非子女母親或父親,監護關系需提供例如法庭判決的證明。
基本生活保障
取得居留許可,需提供在芬最低生活保障。若子女是芬蘭公民,則無需提供收入保障。若您在孩子抵達芬蘭前就是其監護人,且孩子已在芬蘭獲取難民身份,也無需提供收入保障。若孩子在2016年7月1日后獲取難民身份,監護人必須在孩子獲取難民身份后的三個月之內遞交申請。在此期限后遞交申請,需要提供收入保障。
申請居留許可
通常您須在抵達芬蘭前申請第一個居留許可。您可在本國或合法居住國遞交申請。若您的家庭成員是芬蘭公民,且您自己是免簽國公民,入境芬蘭無需簽證,您也可在芬蘭申請第一個居留許可。
您可上網通過Enter Finland服務申請居留許可。遞交申請后,您必須親自前往附近的芬蘭領事機構或移民局服務處,完成身份驗證并提交附帶文件的原件。驗證必須在遞交電子申請后三個月內完成。在完成驗證后,您的申請才會被受理。在使館或服務處辦理驗證通常需要提前預約時間。
遞交申請后,請關注Enter Finland服務中的客戶賬號。若移民局需要您提供更多相關信息,您將會收到通知。
若您無法或不會遞交電子申請,也可將填好的紙質申請表及附帶文件遞交至附近的芬蘭駐外領事機構或芬蘭境內的移民局服務處。請登陸移民局官方網站下載打印申請表。
居留許可的受理并非免費,您須在遞交許可申請時付清費用。
芬蘭個人身份號碼
申請第一個居留許可時,您可申請在芬蘭人口信息系統中注冊。這樣您就可同時獲得芬蘭個人身份號碼和居留許可。
關于其他親屬的居留許可
根據芬蘭憲法法院的判決,A類居留許可的持有人,也可以幫助其他的親屬申請居留許可。
芬蘭公民的其他親屬例如配偶,同居伴侶,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未成年子女,可能會在某種情況下申請基于家庭關系的居留許可。對持有基于國際保護居留許可的其他親屬也可能取得居留許可。
針對完全依賴居住芬蘭的其他親屬成員有可能取得居留許可。基于此類例如成人的父母,可取得許可。因經濟或不良健康狀況不足以取得居留許可。
其他親屬如果在家屬移居芬蘭前已經與在芬家屬有密切家庭生活,也有可能取得居留許可。可針對其他需求者,如被家庭生活壓迫者,難民。
申請居留許可和辦理芬蘭個人身份證號碼與其他類型申請人人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