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租房法律中房主和租客的權益界限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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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原則,現行規范匈牙利租賃關系(“租賃法”),合同關系是由各方自由意志創造的。租金:房東和租客可以自由地同意匈牙利的租金嗎?法律區分兩種類型的租賃協議 - 免費和受控制(“義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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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租賃部門,雙方可以自由地同意租金,法院沒有權力干預。
或者由初始協議本身(例如協議可以決定修改租金的方式,還是規定確切金額),或由方式修改初步協議。如果對修改后的租金沒有達成協議,雙方都可以到法院確定。
受控部門
在“義務租賃”部門的情況下,例如市政府或國家擁有的住房,法律規定了租金。可以簽訂租賃合同,甚至不提租金。房屋租賃在搬遷后8天內由業主(即市政府或者國家)以書面形式通知租客。如果租客在交貨后8天內不以書面形式反對通知租金,通知租金將變為實際租金。如果沒有就租金達成協議,雙方可以到法院確定。如果業主通知租客比法律規定的租金高,法院將責令其償還差額。法律或法院也可以修改租金的增加或減少。
匈牙利物業和房地產
在自由和控制的情況下,租客和業主在租賃期間租金的權利和義務由法律細節規定。
在這兩種情況下,租賃協議不必以任何特殊形式起草,也可能是口頭協議。
存款
存款,其利率和其他條件可以由締約方自由約定。通常的存款金額約為1-3個月的租金。
房東和租客在匈牙利有什么權利,特別是合同期限和驅逐?
租賃協議可以確定一個期限,或無限期,或直到協議中定義的某種條件發生。
如果確定期限,締約方必須指定終止日期。
定期協議
在確定期限內達成的租賃協議,或直到某一特定條件發生,終止于約定的終止日期,或在約定的條件達成后。任何一方不得終止,除違約外。
業主因違約而終止的理由由租賃法定義如下:
租客未按約定日期支付租金;
承租人不履行基本的合同或法定承諾;
租客具有墮落,反社會的生活方式,與同居的要求相沖突;
租客損害財產或共同房地,或將其用于非預期目的;
業主能夠為租戶提供足夠的空置物業。
終止必須是書面形式,而言辭終止無效。
無限期協議
根據租賃協議的條款,締約方可隨時以書面形式終止無限期合同。
如果沒有租賃協議終止條款的話,租賃法將以此為準。在大多數情況下,最短終止期限為15天。
無論如何,出租關系到期
租賃協議由締約雙方同意終止;
財產不再存在;
有權益的締約方終止協議(即終止);
租客死亡,沒有人有權繼續租金;
租客更改財產的租賃權(經業主同意,條件非常有限);
租客被驅逐出匈牙利境內;
法院終止租客的租賃權;
租戶的租賃權由其他官方決定終止。
立法有關立法如下:
“民法典”1959年第四號法令;
1993年“住宅和商業租賃法”第LXXVIII號法令;
通過行為授權采取的各種市政規定。
匈牙利豪宅歷史:匈牙利房東和租客法的最近變化
大多數法律規定是在1989年制度變革之前制定的。由于這些政治和經濟變化的迅速,通過統一的最新法規成為必要。雖然以前的行為確實包含適合自由市場條件的因素,但1993年“租賃法”大大擴展了這些要素的范圍,確保了廣泛的合同自由。
標簽:匈牙利租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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