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租房法律中房主和租客的權益界限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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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和租客可以自由地同意比利時的租金嗎?雙方可以自由商定租金。不過,租金上漲超過通貨膨脹率不能寫入合同。事實上,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是書面形式,租金將按照生活費用每年自動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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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書面合同,長期合同(即9年期限)的租金上漲或下降通常在每三年結束之前的第六個月和第九個月之間達成一致。在有分歧的情況下,和平正義(Juge de Paix)有管轄權。如果新情況引起正常租金價格上漲或下降,高于或低于以前商定的租金,法官可以允許租金修改。
地主和租客在比利時有哪些權利,特別是在合同期限和搬遷方面?
合同總是有一定的期限。九年或三年以下的時間是法律規定的主要選擇,盡管九年以上是可能的。如果租賃期為無保留期限,則為9年。
租賃期為九年,業主可以終止租賃:
在第一個三年期結束前六個月通知,確定將占用該財產的家庭成員;
鑒于重建,三年到期,具有重要工作的有力證明;
三年期末,沒有理由,但支付九,六個月的租金補償,取決于合同在第一個或第二個三年期限到期(通知期限:六個月)是否結束, 。
租戶可以隨時通過三個月的通知終止租賃,并根據租賃期限是否終止租賃三個月至一個月的租金。租賃的第一,第二或第三年。
租期為三年或以下的,只能續期一次,總時限不得超過三年。如果在協議期限內,租客仍然存在,租賃將被視為從頭開始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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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存款付款,但不得超過三個月的租金。存款必須以租客的名義存入銀行賬戶; 利息得到拯救,業主得到了保證。存款可能被索引。
比利時的法律制度有效嗎?和平的正義處理租賃法,雖然通過合同,各方可以選擇仲裁。
標簽:比利時租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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