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丹麥簽證要求介紹
來源:歐洲購房網(wǎng)作者:歐洲購房網(wǎng)時間: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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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丹麥需不需要辦理簽證取決于您的國籍以及您打算留多久。您應該盡可能提前檢查了解自己屬于那種類型,以至于對辦理簽證有所準備。
如果您打算在丹麥長時間居住,自己的簽證可能不會覆蓋您。因此,您是否需要申請簽證或居留許可證。
歐盟,歐洲經(jīng)濟區(qū)和北歐國民能夠在丹麥生活和工作一段時間。來自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其他外國人需要簽證,允許他們在丹麥逗留三個月。外國人在這三個月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工作,他們可能必須出示返程券,并提供足夠的財務(wù)資料以支付他們在丹麥逗留的證據(jù)。
生活在丹麥要求您從區(qū)域政府辦公室取得居留許可。一般來說,任何持續(xù)時間超過三個月,或在丹麥學習或工作的逗留,都需要居住和/或工作許可證。但是,歐盟公民和北歐國家以及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的公民都有特殊規(guī)定。
標簽:丹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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