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簽證才能進入法國。請閱讀以下部分,了解哪些規則適用于您。另外請務必查看提供最新信息的官方鏈接。
簽證
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之一(即所有28個歐盟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和瑞士的公民不需要簽證。
非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需要簽證才能進入法國,除非法國和貴國之間有特殊協議。這些國家包括:安提瓜和巴布達,安道爾,阿根廷,澳大利亞,巴哈馬,巴巴多斯,巴西,文萊,保加利亞,加拿大,智利,哥斯達黎加,克羅地亞,薩爾瓦多,厄瓜多爾,危地馬拉,洪都拉斯,以色列,日本,馬來西亞,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納哥,尼加拉瓜,新西蘭,尼加拉瓜,巴拿馬,巴拉圭,羅馬尼亞,圣馬力諾,新加坡,南韓,瑞士,美國,烏拉圭,梵蒂岡和委內瑞拉。這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逗留長達90天,但如果他們想留更長時間,他們必須申請長期簽證。
但是,在來之前,請檢查是否有任何變化。有關您的國籍和/或居住地的入境要求的最新資料可在法國外交部的官方網站上查閱。
簽證
從抵達法國之日起,簽證有效期為自己簽發。簽證之間有很大的差異,所以在申請之前,請確保你知道你想要什么(目的和逗留時間)。一旦你在法國,更換簽證可能是非常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例如,您不能通過短期入境簽證進入法國,然后申請停留更長時間。您也不能改變您的簽證狀態(即將您的身份從學生改為雇員),而無需先返回您的居住國家并獲得新的適當的簽證。此外,一旦你在法國,就不可能要求在家的朋友獲得簽證。無論如何,需要申請“申根”(或短期逗留)簽證的人必須離開申根地區才能申請新的簽證,
申根地區是指允許這些國家居民自由流通的條約。法國是組成這一地區的26個國家之一。其他一些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西班牙,瑞典和葡萄牙,這個名字本身就是盧森堡的地方,條約于1985年簽署。
主要簽證類型有:
短期簽證(visa de courtséjour)
有效期最長為3個月。申根地區國家(如德國)授予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均有效,并授權其持有人在申根地區內自由流通。這意味著在申根地區旅行與法國境內的旅游法律相同,因此,只要您不離開申根地區,您可以按照希望在簽證有效期間向法國提供多達條目。如果您打算離開并重新進入申根地區(例如參觀不屬于條約的簽署國的英國),您必須要求多次入境短期簽證!
長期簽證(visa de longséjour)
長期簽證有效期為3至12個月。如果您持有長期逗留簽證,抵達法國后,您需要申請臨時居留許可(Carte deséjourtimaire),這將描述您在法國的身份:訪客(visiteur),學生(étudiant),私人或家庭用途(vieprivéeet familiale),員工(salarié)等。如果你想延長逗留的目的,你需要申請續簽你的居留證。你必須在簽證到期日前兩個月在法國當地政府這樣做。
臨時長期逗留簽證(Visa longséjourtemporaire de six mois)
此簽證適用于長達6個月的住宿,但您不需要從本國申請臨時居留許可(Carte deséjourtimaire)。你不能在簽證有效期內留在法國。
短期留學生考試簽證(Etudiant-concours)
這種簽證適用于入讀學術機構的學生有條件在法國考試。如果入學考試成功通過后,您的“學生考試”簽證將更改為正常的長期簽證(臨時簽證)。
流通簽證(簽證流通)
該簽證有效期為1年至5年,每6個月可在法國逗留3個月。
過境簽證(visa de transitaéroportuaire)
一些國家的國民經過法國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必須提供這種簽證。請注意,處理時間可能很長,因此提前運用。
簽證申請手續
大多數簽證永遠不會在法國發行,所以他們必須在你家或其他國家申請。如果您需要簽證,請勿嘗試進入法國,因為您可能會被拒絕進入法國。一般來說,您應該在計劃到達法國之前8-12個星期申請簽證,與發證機關(如當地法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查詢可能會延誤。
長期逗留和其他特定簽證通常在您所在的國家/地區簽發。任何申根國家都可簽發短期簽證(原則上您應該從主要目的地國家當局獲得簽證)。
有關簽證要求的最新信息可在法國外交部官方網站上查詢。該網站組織良好。根據居住國家,您的國籍,長短和留宿目的,提供所有重要信息,如:
1、簽證要求,類型和發放條件(如有效護照,健康保險,足夠來源證明,學生初步進入教育機構的證明等)
2、申請所需的文件和在哪里申請(地址和電話號碼),通常是法國大使館在居住國的領事部分
3、簽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