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盧森堡房屋租賃協議注意事項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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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找到了房子或公寓租賃,你必須談判和最后確定租賃,或租賃合同。在簽字之前,您應仔細閱讀租約,如果您對任何條款有疑問或疑問,請將其翻譯或向您解釋。
租賃
在簽字之前,您應仔細閱讀租約,如果您對任何條款有疑問或疑問,請將其翻譯或向您解釋。
租約將標識您租用的房產,包括街道地址和公寓(按照數量或地點)。如果在基本租賃中包括額外的房間或特權,例如進入洗衣房,車庫,停車位或儲存設施,則應在租約中注明。如果您租用的是半裝備或部分裝備的裝置,則應該注意這一點,同時指出包含什么設備或配件。
租約將顯示您每月的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付款方式(許多業主要求您與您的銀行訂立常規)以及延遲付款的處罰。還應該包括通常編入索引的年租金增長的細節,以及將租金增加到這個數額以上的程序。除了租金之外,您還需要支付每月的估計金額。
您的租約還應包括損壞押金的金額和條件。當你搬出去的時候,你會被要求把房子或者公寓歸還到你接管的狀態。如果您不這樣做,業主可以使用您的存款來支付進行必要維修的費用。押金通常會被保留,直到最后的普通收費已經確定和結算,所以在您離開之前,您可以在一年或更長時間內收到您的押金退款!
大多數房東需要一到三個月的租金押金。如果可能的話,你應該安排把這筆錢存在一個有息的賬戶里,通常是一個被封鎖的賬戶,這個賬戶需要你和房東的同意,才能把資金釋放。有些房東會接受銀行擔保金額的存款。您可以通過銀行進行安排,通常收取少量年費。當心地主試圖包含一個條款,要求你將財產歸還給“完美”的條件,而不是你收到的條件。如果你同意這樣一個條款,你可能會面臨重大的裝修費用,以覆蓋以前的租戶的磨損和你自己的。
租賃中可能出現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包括通知期限和違約處罰。在盧森堡的大部分標準租賃下,租戶的權利得到很好的保護。讓一個佃戶逃離,即使是一個造成相當大問題的佃戶,也是一個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過程,而房東驅逐佃戶的情況是非常有限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必須給予很長的通知期限,并支付給你大量的罰款(這并不意味著你應該習慣把自己趕出租住宿!)。出于這個原因,大多數房東在接受你作為租客之前,堅持要核實你的工作,居住和收入細節。如果你想終止租約,有標準的通知期限和程序,有時要支付罰款。在標準租約表中列入所謂的“外交條款”已經成為慣例。如果您因工作需要而需要搬家,您可以在30天前通知您終止您的租約,也就是說您在短時間內轉移或者換工作。
盧森堡的標準租賃合同是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如果您的任務時間較短,您可以要求一年或兩年租約,或者在標準租賃協議中插入外交條款。您通常需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來打破或終止租約。有了外交條款,你可以把這個縮短到一個月,但是你的行動必須與你的工作有關,也就是換工作或轉職。除了基本的租金,你必須每月支付普通費用(通常即使你租用獨立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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