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居留許可證申請介紹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11/23
掃一掃,隨時看
除北歐公民外,如果您想在瑞典停留超過三個月,您將需要居留許可。這里是如何獲得一個總結。
瑞典居留許可
EU / EEA
留在瑞典超過三個月,你將需要一個Personnummer。這是自1947年以來所有瑞典人出生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您想要開設銀行賬戶或向藥劑師提供處方藥物,每次去看醫生都需要這個號碼。為了獲得它,你只需要去當地的Skatteverket辦公室(瑞典稅務局)填寫身份證件和填寫的申請表格。
你將需要在瑞典的住宿,因為你的人員將被發送到你的瑞典地址。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的申請相對簡單,拒絕是非常罕見的。
非歐盟/歐洲經濟區
來自歐盟/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的國民將需要工作許可才能進入瑞典。持有三個月以上工作許可的申請會自動發給居留許可申請(見工作許可部分)。
家庭關系:明顯的例外是以家庭關系為理由的居留許可。有這樣的許可證的人可以在瑞典居住,但不能工作。有關的家庭關系是現有的和未來的配偶,同居者,已登記的伴侶和18歲以下的子女。任何依賴當前瑞典居民的人都可以申請居留許可。18歲以上的兒童也是如此。您可以在瑞典當地的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居留許可。您需要攜帶護照,兩張身份照片(過去六個月內)以及完整的表格“ 申請RP,AP,TD和CRS ”,編號115021。
標簽:瑞典居留許可證
上一篇:瑞典短期簽證及移民政策介紹...
下一篇:希臘移民問題大盤點:教育、醫療、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