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國家級歐盟國家名單介紹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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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簽證是指26個歐洲國家共同決定在其相互間的邊境消除護照和入境檢查。在申根區內,這26個國家的公民都可以像在同一個國家內自由進出各個國家,并享受平等的國際旅行權利。申根區國家的公民有權不受任何限制地進出各個國家,這是自由流動的基礎,也是基本人權之一。
申根區成員國: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
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
1985年6月14日,當時的10個歐盟成員國中的5個簽署了申根協議。但是,讓所有歐盟成員國達成消除邊境檢查的共識是很難的,因此申根協議最初是在歐共體之外建立的。
經過五年的努力,各方簽訂了提出消除內部邊境和互免簽證政策的《申根公約》。這一共識表明新規則與歐盟內的規則完全背離,因此申根區于1995年3月26日正式成立。
申根得名于盧森堡的小村莊,因為申根協議最初是在這個村莊簽署的。隨著加入申根區的國家不斷增加,甚至時至今日仍有國家簽署加入申根區的協議,申根協議及相關約定于1999年被整合進《歐盟法》。
申根協議及其相關約定的負面影響是:隨著申根區成員國內的繁瑣手續減少,針對非歐洲國家的對外邊境管制隨之增強;另外,如果未加入該協議,則對《歐盟法》的任何修正或調控沒有發言權。
根據申根協議,從一個申根成員國前往另一個成員國無需任何護照和入境檢查,也無需任何先前所需的其他手續。但是,申根區和歐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區域,請不要搞混淆。
申根區由22個歐盟成員國以及4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組成。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是由9個歐洲國家(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西班牙、瑞士和英國)的10個公平貿易進口商組成的聯盟。
于1987年由一些最歷史悠久和最大規模的公平貿易進口商以非正式身份建立,并于1990年獲得了正式身份。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總部位于荷蘭,擁有荷蘭組織章程。
歐盟成員國:
奧地利 (1995)、比利時 (1958)、保加利亞 (2007)、克羅地亞 (2013)、塞浦路斯 (2004)、捷克 (2004)、丹麥 (1973)
愛沙尼亞 (2004)、芬蘭 (1995)、法國 (1958)、德國 (1958)、希臘 (1981)、匈牙利 (2004)、愛爾蘭 (1973)、意大利 (1958)
拉脫維亞 (2004)、立陶宛 (2004)、盧森堡 (1958)、馬耳他 (2004)、荷蘭 (1958)、波蘭 (2004)、葡萄牙 (1986)、羅馬尼亞 (2007)
斯洛伐克 (2004)、斯洛文尼亞 (2004)、西班牙 (1986)、瑞典 (1995)、英國 (1973)
正申請加入歐盟的國家 / 候選國
冰島、黑山、塞爾維亞、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土耳其、阿爾巴尼亞
潛在候選國
波黑、科索沃
有6個歐盟成員國不屬于申根區,并且其國家領土也不屬于申根協議的一部分。在這個6個非申根成員國中,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和羅馬利亞將很快加入申根區,而愛爾蘭和英國依然選擇不加入(通常,歐盟法在所有28個歐盟成員國中都有效。
但是偶爾會有成員國通過協商以退出歐盟的某些立法或條約,這意味著他們不一定要加入某些政策區域。)除了上述國家之外,歐盟成員國內也有部分領土不屬于申根區,包括:法國的法屬圭亞那、瓜德羅普島、馬提尼克島、留尼旺島、馬約特島、圣巴泰勒米島和圣馬丁島領地。
另一方面,除了22個歐盟成員國之外,申根區還包含4個非歐盟成員的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和冰島。雖然這些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并非歐盟成員,但是其公民也可以享受不受國籍限制的自由流動政策。
雖然介于國家和城市之間,但是圣馬力諾、摩納哥和梵蒂岡等歐洲超小國家也廢除了邊境檢查,并支持申根區成員國內的自由流動,在申根協議中享有實際地位(執行協議,但是不一定受法律限制)。
請注意!雖然申根國家中的大多數是歐盟成員,但是請不要將申根區與歐盟混淆。
標簽:申根簽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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