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原因告訴你土豪在德國炒房為什么會失敗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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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城市的房價依然很低,投機客炒房的現象依然很少,中國土豪在德國房地產市場上難撈油水。那么,造成這種狀況都有哪些具體原因呢?
1、德國政府不以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
1975-2011年,剔除通脹影響,德國實際住房價格累計增長-21.6%,而同時期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的實際房價累計增幅分別為5%、145%、123%和50%,且呈現極大的波動性。這期間,德國個人收入平均增長了三倍,換句話說,老百姓買房子越來越容易,房子實際上等于一直在降價。究其原因,是德國政府對房地產實行的干預政策,抑制了房價上漲,打擊了投機客,保障了民生供給。
一方面,德國政府不把房地產作為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而是作為社會福利機制的關鍵一環。德國憲法明確規定“德國是一個高福利國家”,與醫療、教育一樣,保障居民住房也是政府的重要目標之一。這是所有房地產政策的核心出發點。因此,各級政府從來不敢通過抬高當地地價和房價,來增加政府的房租收入或稅收收入。
另一方面,德國各級議會競選,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任何人提出的政策如果不是為保障住房福利,而是會導致房價高漲致使老百姓淪為“房奴”的,那么這個人不僅會喪失選票,其政治生涯也有可能受到巨大影響,甚至會令整個黨的人氣暴跌。因此,房價事關百姓福祉,是百姓說了算,而不是政府說來算,更不是地產商說了算。
2、德國政府根據市場真實需求制定建房規劃
供求關系對價格起著決定性作用,這永遠是穩定房價的第一要素,在市場經濟中,如果房子緊缺,那么價格一定會上漲,其它什么手段都沒有用。德國各級政府重視民生,將房地產市場定位為消費市場,而非投資市場,無論在聯邦還是州、市及村鎮層面,政府都按照人口需求,制定建房規劃,目的是能夠為每個家庭提供一套住房。
目前,除了大城市因為人口多,建房速度趕不上人們的需求,在大多數鄉鎮地區和中小城市,住房短缺的現象幾乎看不到,有些地方甚至因為人口萎縮,出現住房空置。無論在聯邦還是州、市及村鎮,都有詳盡的建房規劃,住房建設依據人口需求而定,基本滿足每個家庭有一套住房的需要。所謂盲目的“房地產建設熱潮”在德國見不到,可以說,土豪壓根兒找不到可以炒賣的房子。
3、德國住房租金不得隨意調高 大部分德國人是“租房族”
德國擁有完善的房屋租賃市場,這對穩定德國房價起到有效的牽制作用。德國有嚴格的租房法,一系列政策鼓勵民眾修建租住房屋,且保護房客權益。目前,德國自有住房率為42%,租賃住房率達到58%,年輕人中77%都是“租房族”,大城市租房比例甚至更高。
在柏林居住數十年的華人告訴我們,許多德國人一生都是租房住,德國法律保護租房者的合法權利,不允許政府或物業擁有者隨意調高租金,即使物價上漲也不得隨意漲價,而德國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商品房,其標準與開發商對外銷售的房子沒有任何區別,幾乎可以滿足所有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賃需求。
德國的租房合同大多無限期,除非房東要收回房子自己住,否則不能要求房客搬走。如果房東強行趕房客走,那么房客可以將房東告上法庭。房東也不能隨意提高房租,如果房租超過當地“房租指導價”的20%,那么房客可訴諸法律,如果超過50%,法庭甚至可判房主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4、德國政府嚴厲打擊投機行為
在德國,用于出售的房地產首先要繳納評估價值1%—1.5%的不動產稅,房屋買賣還要交3.5%的交易稅。如果通過買賣獲得盈利,還要交15%的差價盈利稅。如果新購住房未滿7年便轉讓,其綜合稅率更高達50%,這些嚴厲的稅收政策極大地壓縮了房產商和炒房者的盈利空間,使任何投機房地產的人幾乎無利可圖,不得不放棄在德國炒房。
5、德國刑法限制房價“超高”
德國法律還規定,如果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即為“超高房價”,構成違法行為。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房價沒有降到合理范圍之內,出售者將面臨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如果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50%,則為“房價暴利”,便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可以判處3年徒刑。這些法律不僅抑制了德國炒房者的投機行為,而且還有效抵制了“海外炒房團”干擾德國房價市場穩定的投機行為。
綜上所述,德國政府制定的法律和政策,都在“切實有效”地保障民眾的住房權利,即使中國土豪財力再雄厚,也不敢炒房炒到德國地盤上,因為那極有可能繳納高稅額,并且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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