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將成為中國富人家庭海外資產的集中地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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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裕階層/高凈值人士(定義為不包括自住房產的可投資資產超過600 萬元以上的人士)向海外轉移資產近年已漸成趨勢。
根據波士頓咨詢公司(BCG)和中國建設銀行(建行)過去兩年的調研,這類群體擁有33萬億元資產,已經轉移了約2.8萬億元,約相當于中國2011年GDP的3%。2011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和社會衛生總支出也不過各為2.4萬億元。轉移的資產中,絕大部分是房產、債券和股票,實業投資僅占14%。
更為重要的是,這一趨勢在明顯加快,兩三年內預計將翻番。這已經成為一個值得國家和各界關注的問題。
中國富裕階層向海外轉移資產的主要原因何在?如何看待這種趨勢?對此應該采取什么措施?
海外資產轉移進行時
過去六年,BCG每年都深入開展中國高凈值客戶的調研。2011和2012年,BCG與建行合作,在全國范圍內獲得了具備廣泛代表性的4000多個私人銀行客戶(即高凈值客戶)的數據,并在2012年12月下旬發布了《2012年中國財富報告》。2012年高凈值人群加速向海外配置資產。在調研人群中,擁有海外資產者的占比達到28%,比2011年大幅提升了11個百分點。同時,資產規模越大的客戶使用海外金融服務(等同于向海外轉移部分資產)的比率越高。總可投資資產600萬-5000萬元的高凈值客戶中有海外資產的比例為24%,資產3億元的這一比例提高到47%。
更值得關注的是,資產在300萬-600萬元的入門級高凈值客戶也在加速轉移資產。他們擁有海外資產的比例在2011年幾乎為零,2012年卻增長到26%。資產在600萬-5000萬元的群體這一比例則從11%增長到24%。這一龐大的入門級基礎富裕群體的增長進一步推動提升了向海外轉移資產的總人群。
對進行資產海外轉移人群的教育背景、職業和財產繼承情況的分析發現:有海外教育背景的人士中擁有海外資產的比例較高。在海外大專和本科學歷人群中,海外資產的比例達45%,海外碩士及以上人群中此比例達58%,遠高于國內大專和本科學歷人群中24%的比例。另外,專業投資人士、專業人才(如律師和會計師等)、演藝明星以及體育明星等自由職業者是投資海外比例較高的群體,海外資產分別達到40%、31%和27%;而在富裕階層中占比56%的企業主群體中,其海外資產比例達到24%。財產繼承方面,完成財產和業務向子女轉移的富人進行海外資產配置比例占43%,高于近期無財產繼承方面打算和安排群體22%的比例。
高凈值人士海外資產總量占這些客戶總可投資資產的比例約為14%-15%,對應約為2.8萬億元,相當于中國2011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2.4萬億元(包括財政的1.5萬億元)的1.2倍,是中國2011年社會衛生總支出2.4萬億元(包括財政的0.7萬億元)的1.2倍。根據我們的計算,未來二年至三年,這一數值將翻番。
中國高凈值人群在海外資產的配置偏向于購置房產、債券和股票,而實業投資比例偏低。前三者合計占到海外投資總額的四分之三,其中房產占約42%,債券占約18%,股票占比約15%,投資到實業僅占約14%。房產和債券投資與他們資產保值增值的訴求高度一致。
從使用離岸金融并轉移資產的滲透率來看,廣東和四川等地區的滲透率超過40%,顯著高于全國25%的平均水平。廣東、江蘇、北京和上海是離岸金融市場 規模最大的地區。北京地區高凈值客戶的絕對數目最大,約為17.1萬元,但是其中使用離岸金融的比例低于其它發達省市,約32%。
在轉移資產的渠道方面,高凈值人士主要借助于國外金融機構投資(約26%)和國內中介機構(約22%)的方式,其他主要渠道包括國內金融機構(約17%)和家庭成員移民(約13%)等。總可投資資產在3億元以上的客戶轉移財產的主要渠道分別是國外金融機構投資(約32%)、國內中介機構(約18%)、家庭成員移民轉移資產(約18%)、國外中介機構(約12%)、海外公司貿易形式(約10%)和國內金融機構(約10%)。
在資產轉移到海外的過程中,高凈值人士主要受稅務、法律、投資環境和移民政策等困擾,其中對稅務政策不了解的占比約45%,對法律流程不了解的占比約40%,對投資環境政策不了解的占比約37%,對移民政策不了解的占比約32%。
美國稅務重
美國是超級大國,軟、硬件一流,不太需要更多的疏導。其居民向海外轉移資產的主要原因是合理避稅和逃稅。美國對其他作為離岸中心的國家或地區以及離岸銀行而言有較大話語權,再加上近幾年國庫虧空、債臺高筑,該國正在逐漸強化“堵”的措施,比如,從2010 年起美國政府加緊追查居民海外賬戶和海外資產的真實性和實際規模。
美國稅法規定,凡是在美國長期居住的人,在國外擁有5萬美元以上的資產,或者儲蓄在1萬美元以上都要向美國政府申報。這項法律早在1971年就有了,但以前并沒有嚴格地執行。按照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的要求,所有想在美國經營的外國銀行從2013年1月1日開始都必須向美國財政部提供客戶信息,否則就被視為與美國政府不合作。美國已經成功迫使作為離岸中心之一的瑞士予以合作。
配合美國海外資產徹查和征稅這一強硬措施的是美國較完善的法律體系、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等扎實的基礎。特別是針對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中產階級,如專業人士、金領等,美國相對較完善合理的個人所得稅體系對抑制其資產海外配置沖動的效果比較顯著。
是否公平、能否真正起到社會財富合理分配的調節作用是個稅征收的重要出發點。美國個稅體系的主要特點是:按家庭、按年度計算征收。由于制度比較成熟、稅收機關征稅方便、征收成本低以及征稅面廣等,因此能夠確保政府獲得正常的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中產階級稅率并不高,這樣能夠保證他們對資產保留國內沒有過多顧慮,抑制了其資產海外轉移的行為。我們可以通過與中國個稅體系的具體比較來予以說明:
首先,中國實行的不是綜合所得稅制,而是分類所得稅制,以個人而不是以家庭為單位,將納稅人所得分成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等11個類別,相當于有11種個人所得稅。分類稅制不能全面反映納稅人的真實應納稅所得的水平,容易造成應稅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納稅人(主要是企業主)不繳稅或少繳稅,而應稅所得來源少、收入相對集中的納稅人(主要是金領、白領和工薪階層等中產階級)多繳稅。
過于苛刻的個稅,不利于培養中產階級,而這一階層正是擴大內需、穩定社會的最重要的階層。
第二,對比個稅的關鍵是各個稅率的帶寬。中國帶寬過窄,造成中堅力量的階層更容易被課征更高稅率,如中國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4萬元以下的人群,稅負不到10%,與美國年收入不超過5.6萬元(人民幣)的納稅人稅率10%相當。但超過這個界限后,由于中國稅率帶寬過窄,超額累進稅率都遠超過美國水平。美國單個納稅申報人2013 年前超373650 美元(約232.8萬元,按6.23 匯率折算)才適用35%最高稅率,近期由于財政懸崖問題調整完個稅后,單個納稅申報人超40萬 美元(約249 萬元,按6.23 匯率折算)才適用39.6%最高稅率,考慮到美國一般是家庭聯合報稅并且有大量抵扣(如房貸、車貸、養育子女的費用和教育貸款等),即使加上有限的州稅,其實際稅負低于中國。
中國財政部一直沒有給出帶寬的依據,現在甚至還出現六個帶寬盲區,即收入在此區間內增收1元,要多交幾千至十幾萬稅款的技術性低級錯誤,也沒有披露納稅人在各個帶寬的分布和中位值。這反映了制定個稅工作欠嚴謹,不僅可能有損形象,更不利于建立龐大的中產階級、擴大內需和穩定社會。中國今后個稅改革的重點不是起征點,而是加大帶寬(不存在技術障礙),然后是按家庭為單位綜合報稅并抵扣(存在信息收集全面性準確性障礙,但逐步可行,并在現在啟動)。個稅目前僅占總稅收的8%左右,國家沒有必要與民爭利。
中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在富裕階層資產海外轉移方面共性更多。一方面都是亞洲的華人文化;另一方面,臺灣經歷了經濟高速發展階段,富裕階層基于財產安全、保值增值、移民和子女教育等原因也進行了大規模資產海外轉移。對比臺灣的做法有很強的借鑒意義。
德國房產保值升值大
德國房地產市場以穩中帶漲的特點,受到留學族及養老族的青睞。從2012-2013年度的市場來看,新增供應,即新建房持續增加 - 供應量的上升也代表著房地產市場的繁榮。
從政策方面來看,德國政府對環保節能繼續保持高要求,所有新建房必須符合節能標準,優化供暖系統。舊房的修繕及改造上也不會縮減開支,保證了二手房的質量及相關交易的公平合理。這些政策對于地產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及環境保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并且會縮減購房者購房后的開銷。
從德國本土居民購房、租房心態來看,自歐元危機后,德國各地都在積極購買各類型房產保障自己的利益。9月Der Immobilienverband Deutschland (IVD)據德國地產協會統計的購房最主要動機:使自己名下擁有產業(60.7%)。排名第二為“較低的利率”(46.4%);第三為“老了之后有房可住”(45.7%);“擔心房租會漲”占14.2%。這一調查顯示,目前在德國購房利率/政策十分優惠,同時德國人購房動機與外界壓力無關,保證了市場的穩定性,此調查同時也顯示,購房者普遍看好房產的升值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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