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個角度繼承:稅收,什么繼承的法律適用于外國人留下財產在奧地利設有什么限制,以及是否遺囑將是明智的。遺產稅自2008年8月1日起廢止。禮品報稅:2008年8月1日起生效的替代遺產稅的信息責任稱為“禮品報稅”。所有禮物,捐贈,親戚贈款超過5萬歐元,非親屬之間超過15,000歐元。超過1,000歐元的偶爾禮物也需繳納禮品報稅。
房地產轉讓不包括禮品報關稅,因為這些交易須按3.5%的一般稅率繳納物業轉移稅。
對于家庭成員之間的轉移,適用的房產稅率取決于物業價值:不超過25萬歐元的房產為0.5%,超過25萬歐元的房地產為2萬歐元,高達40萬歐元的房地產為3.5%,超過40萬歐元的房地產為3.5%。
什么繼承法適用于奧地利?
哪個法律適用于繼承,
取決于死者在死亡時的公民身份。
奧地利繼承法原則上只適用于奧地利公民; 然而,如果擁有公民身份的國家的法律規定涉及奧地利法律(renvoi),則外國人可能會受到奧地利法律的約束。因此,為了準確評估,必須考慮到死者公民身份的法律。
奧地利管轄范圍始終適用于位于奧地利的財產。
奧地利法院對于在奧地利的房地產權繼承權(盡管如上所述,適用外國物質法)一直具有管轄權。對一般規定的任何規定只適用于屬于被遺產是公民的國家管轄的不動產(不動產)的不動產(不動產)。
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死者(假定不是奧地利公民)在奧地利有慣常居所,奧地利法院在大多數情況下只對奧地利的動產權有管轄權。不在奧地利的遺產的任何部分都不會被奧地利法院處理。
處理奧地利遺產問題的法院是區域民事法庭。
受害人最后一次慣常居住的地區的法院或被遺產所屬地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轄權。公證人也在奧地利繼承程序中發揮重要作用。除其他事項外,他/她負責登記死亡事件,根據法院命令對遺產的死亡和最終分配進行必要的官方活動。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整個莊園都要繼承人。
如果死者無遺囑,繼承的優先次序如下。孩子(或孫子分別)繼承三分之二,配偶有權占整個莊園的三分之一。
在沒有后裔的情況下,配偶繼承三分之二,父母(或分別為父母的孩子)三分之一。如果沒有親戚,直到偉大的祖父母,莊園被轉移到奧地利共和國。
奧地利法律中有一個“保留部分”。
根據奧地利法律,兒童(包括領養兒童)和配偶有權獲得“保留部分”。兒童和配偶的“預留部分”必須至少包括在無遺囑的情況下獲得的部分的一半。在無子女的情況下,父母繼承,但他們的“保留部分”只有在無遺囑的情況下才能得到的三分之一。
遺產不受限于不屬于預留部分的遺產的遺產。殘余物可以遺留給任何人,包括根據“保留部分”規則已經是遺產的人。
做一個意志是很常見的。
根據奧地利法律,每個自然人都有權作出遺囑。因此,外國人也可以在奧地利作出當地的遺產。根據奧地利物質法適用于遺產或其部分的假設,根據1961年10月5日“關于遺囑處置形式的法律沖突的海牙公約”判斷遺囑的有效性。根據本公約,如果遺囑的格式符合遺囑所在地的法律,遺囑人是該地方的公民,或在該地方居住,或(對于涉及房地產的重要性),本意愿將是有效的符合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
在奧地利有三種有效的方法
私人意愿:由死者本人書面簽名,由第三人書寫,由三名證人簽字,死者
司法意愿:書面或口頭
公證會:書面或口頭
外國人應該意識到,根據奧地利法律,代理人不可能寫下遺囑。因此,在對位于奧地利的房地產作遺囑處分時,立遺囑人必須使用以上三種形式的有效遺囑。
業主不一定可以
在死亡之前向任何人捐贈他/她的財產。
原則上,業主如何處置他/她的遺產幾乎沒有限制。但是,如果奧地利法律適用,“奧地利民法典”規定了若干法規,旨在保護強制繼承人(兒童和配偶)免受死亡之前將遺產捐贈給其他人。根據這些規定,強制性繼承人可以要求被遺棄者退還禮物,如果“保留部分”因此被減少。然而,有時間限制。原則上只限于在死者死亡前兩年內給予的禮物。2008年8月1日,奧地利廢除了禮品稅。然而,對于房地產的任何捐贈征收土地出讓稅。
有關“業主伙伴關系”的特別規定。
兩個自然人有可能共同擁有一個公寓,公寓或公寓(業主合伙)。如果其中一個伙伴死亡,剩余的所有者(作為一般規則,除非所有者之間另有約定)獲得完全所有權,不論繼承法或遺囑處分。在這種情況下,幸存的所有者有義務對繼承人實行一定的付款。
在奧地利,所有土地都在國家房地產登記處登記。
國家房地產登記處由奧地利地方法院經營和管理(取決于房地產的位置)。它對公眾開放(某些特權數據除外),其信息可以在線訪問。
只有在有關土地登記處登記后才能將所有權轉讓給買方或遺產。只要涉及房地產的法律交易未注冊,對第三方效力不大。因此,在注冊之前,合同當事人僅對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責任,但尚未成為財產的合法所有人。此外,根據誠信原則,土地登記冊的條目可以依靠準確有效。
婚姻并沒有在奧地利創造共同財產所有權。
根據奧地利法,房地產是獨立的,除非雙方同意共同擁有。根據奧地利法律,幸存的配偶有權在與死者一起被占用的前住宅中留下,只要他/她在死亡時與死者一起住在那里。這項權利不受時間限制,只要配偶實際住在財產中,即使在再婚的情況下仍然有效。外國人應該意識到,如果房地產是外國公民擁有的,國際私法可能會適用不同的規則。
任命監護人管理未成年人的財產權。
在奧地利的房地產由未成年人(18歲以下)繼承的情況下,未成年人必須被指派一名監護人,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任命。
奧地利于2008年8月1日廢除了遺產稅。
奧地利目前沒有遺產稅,但轉讓該財產的轉讓稅是3.5%(近親的2%)。這是基于有關房地產評估值的三倍,通常遠低于物業的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