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養老金制度介紹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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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的所有雇員和個體經營者都向國家提供養老金和殘疾人養老金。
養老金
捐款占總收入的24%(分為三種方式,雇員與雇主之間,以及政府貢獻的一部分)。在失業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替代福利時,養老保險將繼續進行,代理機構通常會以您的名義繳納保費。
為了領取養老金,您必須達到一定的年齡(通常為65歲),并且已經繳納了最短的時間。公務員,礦工,鐵路公司職員和其他團體經常遇到特殊情況。根據歐盟法規,您必須獲得對其他歐盟國家國家養老金制度的捐款,盧森堡與一些非歐盟國家(例如美國)簽訂社會保障條約,可能允許您獲得全額或部分的貸款在這些國家所做的貢獻。有關歐盟養老金法規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歐盟網站的“與公民對話”部分(點擊此處)。有關非歐盟國家的社會保障條約信息可以從您的使領館獲得。
要在盧森堡獲得老年退休金,您必須在盧森堡或其他歐盟國家至少提供120個月的捐款。如果在退休年齡你沒有提供足夠的捐款,你沒有領取養老金; 而是將您在盧森堡所做的捐獻退還給您,不包括代表您的任何雇主捐款。正常退休年齡為65歲,但在某些情況下,允許提前退休的人數為60歲或57歲,但前提是您已經繳納退休金至少480個月。
標準養老金大約是您繳納年度平均工資的71%,最高為每月6000歐元,最低收益(在480個月的繳款后)為每月890歐元左右。支付每年通貨膨脹指數,并根據薪資趨勢每兩年修訂一次。私營公司的雇員必須 在到達退休年齡前幾個月向盧森堡市私人養老金辦事處提出申請, 以便有足夠時間處理必要的文書工作并核實任何外國捐款。
為了符合喪失工作能力退休金的資格,您必須在您殘疾之前的三年內為您投保了至少12個月的保險(即在盧森堡工作并提供社會保障)。如果殘疾是由于事故或職業病引起的,則可免除此要求。
沒有最低程度的殘疾是必需的,以獲得養老金,主要標準是你無法實踐你的正常職業。無效撫恤金在傷害或疾病發作六個月后開始,當標準的雇主疾病福利到期時,一直持續到您的狀況有明顯改善,或您年滿65歲,當您有資格享受年老養老金。50歲以下正在領取殘疾撫恤金的人必須同意接受所有推薦的康復方式。支付的福利金額是根據您以前的收入計算的,其計算方法與老年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大致相同,盡管沒有最低繳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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