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工作許可證申請要求介紹
來源:歐洲購房網作者:歐洲購房網時間: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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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在瑞典工作,你可能需要工作許可。以下摘要將幫助您確定您將需要哪些工作許可以及如何獲得工作許可。
工作準證
北歐公民
如果您是北歐護照聯盟(丹麥,法羅群島,芬蘭,格陵蘭,冰島,挪威和瑞典)的公民,您不需要在瑞典生活和工作的任何許可證或注冊。
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
如果你是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并且在瑞典停留不到三個月,你不需要在瑞典生活和工作的許可證。您可以在瑞典移民局不登記的情況下開始工作。如果你想停留超過三個月,你必須注冊才能繼續在該國合法居住。這是授予學生,雇員,自雇人士,服務提供者和有足夠資金支持自己的人。證書將延伸至歐盟/歐洲經濟區家庭成員。
非歐盟公民
如果您是歐盟/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國家的公民,您將需要工作和居留許可。對于已經獲得歐盟國家或瑞士永久居留簽證的人,入境要求與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相似。
在其他情況下,您將需要獲得工作許可證,如果您計劃保留三個月以上,還需要居留許可證(這將與您的工作許可證一起交付)。要獲得工作許可證,您必須在抵達瑞典之前獲得工作機會。您申請的工作必須在瑞典和歐盟進行至少十天的廣告宣傳,就業條件必須與瑞典慣例相同或更好。有關工會也必須有機會審查條款和條件,每月工資必須等于或超過13,000瑞典克朗(約1,265歐元)。第一次申請的費用為2,000瑞典克朗(約合194歐元),如果延期(如果就業和條件不變),費用為1000瑞典克朗。許可證有效期為臨時工或兩年。在瑞典工作48個月后,持有者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許可。
工作和居留許可必須從瑞典境外獲得,并在到達該國之前附在護照上。有一些例外,尤其是那些已經完成了一些研究生學分并想在國內工作的學生。例外的情況是,如果就業立即開始,并且該部門的需求很高,那么在該國面試的候選人可以獲得許可證。
如果您獲得工作/居留許可,您的家人在您逗留期間將自動獲得居留許可。在這種情況下,您的法定合伙人和18歲以下的子女將被視為家庭成員,或者在您前往瑞典之前,您的孩子依靠您(請參閱居留許可部分)。
有關您的情況的更多信息,請查看瑞典移民局網站,該網站提供了全面的概述。您也可以聯系您當地的瑞典領事館,了解與您的具體情況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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